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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吉英存先生《关于提议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吉英存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使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相匹配,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吉英存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8元/股(含本数),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28元/股进行计算,本次回购数量约78.13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28元/股进行计算,本次回购数量约39.06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3%。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吉英存先生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认同,于2023年10月1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吉英存先生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吉英存先生未来拟实施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吉英存先生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2月6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文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经纬恒润天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延长实施期限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回购原因及回购资金来源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0,000,000股减至119,991,6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000万元减至11,999.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电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租赁计算机;产品设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汽车租赁;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及部分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 修订公司相关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最新规定及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制定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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