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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极米”)系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本次担保后,极米科技实际为宜宾极米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1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宜宾极米于2019年2月14日与宜宾沿江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支行(现已更名为“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贷款合同”),宜宾沿江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宜宾极米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宜宾沿江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港支行向宜宾极米提供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资金3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五年,贷款利率为0%,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于2024年2月13日到期。宜宾极米以其资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为宜宾极米提供保证担保。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应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极米向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江支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24个月,并同意宜宾极米以其拥有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向上述贷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抵押和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6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四段2号

  法定代表人:钟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旧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宜宾极米2022年数据包含在公司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名下川(2019)宜宾市不动产权第2021663号、川(2019)宜宾市不动产权第2021664号、川(2019)宜宾市不动产权第202166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已根据原贷款合同设立抵押,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宜宾极米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抵押资产情况

  根据原贷款合同约定,宜宾极米以川(2019)宜宾市不动产权第2021663号、川(2019)宜宾市不动产权第2021664号、川(2019)宜宾市不动产权第202166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为原贷款设定了抵押,资产评估价值约6.32亿元人民币。

  鉴于上述在建工程已建设完成,宜宾极米重新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件,宜宾极米拟对抵押物进行变更,以其拥有的川(2022)宜宾市不动产权第4152532号、川(2022)宜宾市不动产权第4152531号、川(2022)宜宾市不动产权第4152493号、川(2022)宜宾市不动产权第4152498号、川(2022)宜宾市不动产权第4152499号、川(2022)宜宾市不动产权第4152497号、川(2022)宜宾市不动产权第4152509号房屋所有权向上述贷款展期事项提供抵押担保,资产评估价值约6.36亿元(预估)。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基于贷款展期所作出的担保,是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满足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4亿元(担保总额指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和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76%、15.89%,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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