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杨之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计松涛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朝霞、许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止2024年2月19日,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21,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42元/股,最低价为5.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46,457.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5)。

  二、实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4年2月19日,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21,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42元/股,最低价为5.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146,457.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