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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依法予以注销。切实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本次提议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鞠建宏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20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鞠建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提议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依法予以注销。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目的: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3、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5,220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41.68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119.96万股至239.9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8%至0.95%。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鞠建宏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 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9月11日,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4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9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71,473股,占公司总股本252,200,000股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9元/股,最低价为26.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1,115.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65,852股,占公司总股本252,200,000股的比例为2.8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62元/股,最低价为13.37元/股,回购均价为20.5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633,610.0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与披露的回购方案均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4、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回购完成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2023年9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7,265,852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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