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使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郑扬先生(郑扬为公司董事,同时担任真爱集团董事)于2024年2月5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1,26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

  3、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数由265,656,005股,增加至276,921,405股,合计持股比例由24.06%增加至25.08%。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2024年2月20日公司接到告知函: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郑扬先生于2024年2月5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1,265,4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员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郑扬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由0增加至1,038,900股(占比0.094%);真爱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数由97,150,765股(占比8.80%)增加至107,377,265股(占比9.72%),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数由265,656,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6%)增加至276,921,405股(占比25.08%)。

  本次增持后,真爱集团新增一致行动人郑扬先生。

  三、其他说明

  1、上述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增持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