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0日收到执行董事王增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增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任执行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王增金先生的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后即时生效。王增金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及/或监事会没有意见分歧,亦没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的证券持有人、债权人及/或本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
经本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姚海先生获委任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颜延先生获委任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任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期均自2024年2月20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姚海先生及颜延先生的履历详情已登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月16日的公告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自2024年2月20日起本公司原独立董事白华先生之辞任生效,其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于2024年2月20日,董事会委任姚海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委任吕大伟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委任李飞龙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委任缪军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委任颜延先生为审核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因此变更如下:
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变更为执行董事廖湘文先生(临时主持)、非执行董事戴敬明先生、非执行董事吕大伟先生、独立董事李飞龙先生和独立董事缪军先生;
审核委员会的成员变更为独立董事李飞龙先生(委员会主席)、独立董事缪军先生、独立董事颜延先生和非执行董事李晓艳女士;
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变更为独立董事李飞龙先生(委员会主席)、独立董事徐华翔先生和非执行董事李晓艳女士;
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变更为独立董事缪军先生(委员会主席)、独立董事李飞龙先生和执行董事姚海先生;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变更为独立董事徐华翔先生(委员会主席)、执行董事廖湘文先生、执行董事文亮先生和独立董事颜延先生。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对姚海先生及颜延先生的委任和加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王增金先生和白华先生在董事会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48 证券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75979 债券简称:G21深高1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深高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汉京金融中心46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执行董事兼总裁廖湘文主持,所审议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廖湘文、文亮、戴敬明、李晓艳、吕大伟和独立董事白华、李飞龙、缪军、徐华翔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王增金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赵桂萍出席了会议;本公司律师及登记公司(香港)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2已获得超过一半票数的同意,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之情况。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或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月16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4年2月1日的通函。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园园、陶吕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1、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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