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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集团”)的通知,获悉众兴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同时,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的通知,获悉梁欣雨于2023年3月1日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2,600万股公司股份取得的借款即将到期,根据证券公司的安排,梁欣雨将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对上述股份质押取得的借款进行展期。梁欣雨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质押1,520万股取得新增融资,并归还前期部分借款后,其所质押的2,600万股公司股份本次先解除质押1,470万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08,021,588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再次质押基本情况

  

  注: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08,021,588股。

  三、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08,021,588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梁欣雨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29.62%、48.05%,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形。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有序推进,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梁欣雨及其一致行动人坚定看好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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