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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4-030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无法确保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可能性,同时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规范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3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公司根据立案结果对前期会计处理进行更正或追溯调整进而导致公司以往年度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的,则公司股票存在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若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则公司股票存在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5,000.00万元至37,500.00万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若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财务类强制性退市的风险。

  2、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等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财务类强制性退市的风险。

  3、若中审众环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无法确保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可能性,同时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规范类强制退市的风险。

  4、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3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公司根据立案结果对前期会计处理进行更正或追溯调整,则将对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测的准确性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可能存在导致公司以往年度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的,若存在该情形,则公司股票将存在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若后续立案结果导致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则公司股票存在面临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一)若中审众环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无法确保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可能性,同时公司股票也面临强制退市的风险;

  (二)若中审众环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但其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年度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或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等类型的审计报告;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财务类强制性退市的风险。

  

  三、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一)根据《上市规则》第9.3.14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根据《上市规则》第9.4.16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9.4.13条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根据《上市规则》第9.5.8条规定,公司可能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披露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市场公告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号),提示了相关风险。

  本公告为公司第二次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五、其他

  (一)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预计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须出具公司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由于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才完成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工作,因此公司将在中审众环完成相关核查后披露其关于公司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具体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4-031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

  明诚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明诚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09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24年1月3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进行了相关披露(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便积极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由于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才完成年审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聘任工作且正值春节假期,因此,中审众环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问询函》所要求的核查工作。故,公司无法于2024年2月21日前完成相关回复工作,公司将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后续,公司将与中审众环加快回复工作的推进速度,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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