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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余超生先生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辉先生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苏旭东先生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R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第四届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清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审议情况: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提名林清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提名王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林清泉、王健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林清泉、王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通过对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

  上述监事候选人若经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清泉,男,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委员会主席、中共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潮州市天际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经理。

  林清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健,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电解液研发工程师、江苏力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池工艺研发工程师、张家港市信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解液技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提名吴锡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提名陶惠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提名陈俊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提名薛晨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从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提名董事中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3人,符合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锡盾、陶惠平、陈俊明、薛晨健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余超生先生、苏旭东先生、吴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提名余超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提名苏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提名吴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余超生、苏旭东、吴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出具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同比例投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锡盾,男,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助理经济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

  历任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星嘉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汕头市天际电器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潮州市天际陶瓷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天际健康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驰骋天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天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以及任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锡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5,206,032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惠平,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历任江苏新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艾利希尔新华(常熟)特殊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天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陶惠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3,449,805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俊明,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

  曾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黄河支行行长,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行长助理。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新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广东驰骋天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凯泊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陈俊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00,000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薛晨健,男,199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科员,驻墨西哥贸易投资代表处代表,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科长助理、副科长、科长,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国泰邦特富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副部长,兼任张家港星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镌极特种设备有限公司监事。

  薛晨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超生,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6年12月至2010年3月,在广东为正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0年4月至今在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及律师。曾任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超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旭东,男,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2005年至今,历任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事业部财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会计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旭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辉,男,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0年7月至2018年5月,历任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投资部总经理、汽车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研究总监;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伊维碳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海融惠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伊维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年3月至今,担任海融惠达(青岛)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伊维碳科重庆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2021年12月至今,担任香河昆仑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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