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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4年02月21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向楠先生和吴改先生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继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蒋琰女士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继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以上继任董事的任期均为自股东大会作出通过上述董事选举提案的决议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审查意见如下:除刘向楠先生和吴改先生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以外,三位候选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三位候选人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他们的教育背景、过往的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此外,蒋琰女士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亦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其具有会计专业教授职称,在会计、企业财务管理教学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具备较为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向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288股,吴改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55股,蒋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蒋琰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根据法律法规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近期董事变动情况,经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一致同意作出决议如下:由独立董事周芬女士、董事陈术宇先生分别接替原独立董事张恒龙先生和原董事薛伟平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周芬女士接替张恒龙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如蒋琰女士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第二届董事会继任独立董事的,由其接替张恒龙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接替现任董事张洪斌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22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向楠,男,1985年04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天津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士,中级工程师。

  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吴改,男,1987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南大学建筑与环境工程专业学士,浙江大学能源环境工程专业硕士。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营销中心总经理,同时兼任如东力恒风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华能(浙江岱山) 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董事。

  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琰,女,1972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南京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北京大学会计专业博士后。

  现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教授。

  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3月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8日

  至2024年3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三位董事候选人的具体情况详见董事会于2024年0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董事会将于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同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股东可于2024年03月01日16:00 时之前以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及网上登记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应包括上述(一)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通讯所需的具体联系方式),并于会议当日办理现场会议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03月01日9:00至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内)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电子邮箱:sewc_ir@shanghai-electric.com

  六、 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

  邮编:200233

  电话:021-54961895

  联系人:黄锋锋、秦蕾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5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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