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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旗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432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000.0000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2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2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3,36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44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4,800.000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26.00元/股。发行人于2024年2月21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龙旗科技”A股1,440.0000万股。

  根据《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789.49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920.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44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1,295.7739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144.2261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36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871775%。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4年2月2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于2024年2月23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2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龙旗科技家园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1号资管计划”)、华泰龙旗科技家园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2号资管计划”,家园1号资管计划、家园2号资管计划以下合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均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资管”);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投基金”);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国金公司”)、南昌招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招商产投”)、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利光电”)(中保投基金、南昌国金公司、南昌招商产投、光弘科技、信利光电以下合称为“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分别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4年2月20日(T-1日)公告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之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4年2月19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00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156,000.00万元。

  本次发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10.00%,即600.0000万股;同时,参与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18,000万元。截至2024年2月8日(T-3日),家园1号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12,716万元,共获配4,238,667股,获配金额110,205,342.00元;家园2号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5,284万元,共获配1,761,333股,获配金额45,794,658.00元。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2月27日(T+4日)之前,依据原路径退回。

  截至2024年2月8日(T-3日),中保投基金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8,000万元,共获配2,666,668股,获配金额69,333,368.00元;南昌国金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3,000万元,共获配1,000,000股,获配金额26,000,000.00元;南昌招商产投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3,000万元,共获配1,000,000股,获配金额26,000,000.00元;光弘科技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2,000万元,共获配666,666股,获配金额17,333,316.00元;信利光电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2,000万元,共获配666,666股,获配金额17,333,316.00元。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2月27日(T+4日)之前,依据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2024年2月22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龙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龙旗科技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67,2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龙旗科技A股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36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4年2月21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63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81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总量为8,314,55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注1: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上表中配售比例未考虑余股调整后对初始配售比例的影响;

  注3:A类投资者包括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B类投资者为除A类外的其他投资者。

  其中余股1,640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民生加银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为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申购时间最早(以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购编号为准)的配售对象,且其获配总量没有超过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四、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190200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28层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676888、021-38677936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7层

  发行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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