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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科技交流中心D座二层7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长白雪峰先生,董事王新革女士、薛枫先生、宋少光先生、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独立董事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出席了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监事会主席李小宁先生,监事吕菁女士、陈玉玺先生、鞠秋芳女士,职工监事陈克全先生、孟博女士出席了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国锋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姚长斌先生、财务总监于清进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宁 刘博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4-010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董事会特此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通知的相关要求,并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推选白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由白雪峰先生、王新革女士、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5人组成,白雪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5人组成,张占魁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白雪峰先生、王新革女士、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5人组成,张克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5人组成,王雪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白雪峰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新革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提名委员会意见:经审阅王新革女士的履历,王新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王新革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总经理岗位的要求。本次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王新革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王新革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姚长斌先生、于国锋先生、孙柏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于清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1)。

  1. 提名委员会意见:经审阅姚长斌先生、于清进先生、于国锋先生、孙柏铭先生的履历,均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姚长斌先生、于清进先生、于国锋先生、孙柏铭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本次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姚长斌先生、于国锋先生、孙柏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提名于清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阅于清进先生的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于清进先生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于清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白雪峰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于国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提名委员会意见:经审阅于国锋先生的履历,于国锋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于国锋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的要求。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提名于国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任唐涛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2)。唐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姚长斌先生,男,1966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正高级工程师,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安全总监、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截至目前,姚长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于清进先生,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毕业,管理学硕士。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副经理兼总会计师,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资产部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副总经济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副总会计师、财税价格部副总会计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拉美地区党工委常委、拉美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于清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于国锋先生,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部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截至目前,于国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孙柏铭先生,男,1967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毕业,工学硕士。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项目管理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柏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唐涛先生,男,1972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西安石油学院化学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曾任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信息部副部长、董事会秘书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企管法规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唐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4-011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由李小宁先生主持。参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正式成立,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监事会特此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通知的有关要求,并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选举李小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2 月22 日,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此外,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白雪峰先生

  非独立董事:王新革女士、薛枫先生、宋少光先生、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

  独立董事: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

  (二)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由白雪峰先生、王新革女士、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5人组成,白雪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5人组成,张占魁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白雪峰先生、王新革先生、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5人组成,张克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张克华先生、张占魁先生、王雪华先生5人组成,王雪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李小宁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吕菁女士、陈玉玺先生、鞠秋芳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陈克全先生、孟博女士

  三、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王新革女士

  副总经理:姚长斌先生、于国锋先生、孙柏铭先生

  财务总监:于清进先生

  董事会秘书:于国锋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唐涛先生

  四、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孙立先生、王新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潘成刚先生、于海涛先生、孙秀娟女士、辛荣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履职期间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推动公司发展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作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对其表示衷心感谢和由衷敬意!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80163999

  电子邮箱:tangtao@cpec.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创新基地B2座3层。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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