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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12,90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0,960.1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42.15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2,902.26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12,902.2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状况

  2023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3.38亿元,同比下降12.73%;2023年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5亿元。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变化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① 2023年度,全球半导体产业面临严峻挑战,整体市场需求放缓,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3.38亿元,同比下降12.73%。

  ② 2023年度,公司预计实现毛利10.46亿元,同比减少6.09%。公司2023年度综合毛利率预计为44.75%,较2022年度同比提升3.1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收入结构变化和一站式芯片定制服务业务毛利率提升所致。

  ③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行业为高度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坚持高研发投入以保持技术先进性,2023年度持续深化面向AIGC、自动驾驶等多个领域的研发布局,推进半导体IP和Chiplet等技术的研发工作,研发人力成本同比有所增长。2023年度,公司预计整体研发投入9.54亿元,其中研发费用9.47亿元,资本化研发投入0.07亿元。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0.82%,较去年同期增长9.58个百分点。

  ④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余额的客户进行了风险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组合相应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额为44.06亿元,较报告期初基本持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为27.00亿元,较报告期初减少7.12%。

  (二)主要数据及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利润预计同比减少399.08%,利润总额预计同比减少387.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同比降低501.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同比降低2548.62%,基本每股收益预计同比降低493.33%,上述变动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受到整体市场需求放缓等因素所影响,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二/(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17,852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   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17,85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7号),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或“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19,289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83,192,88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40,447,48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2,745,40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四次行权(以下简称“本次期权行权”)限售股,锁定期为自行权日起三年,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217,852股(本次期权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88,388,558股),股东数量为212人,占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将于2024年3月4日起上市流通(2024年3月3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的变化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由于公司实施《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本在本次期权行权后因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登记合计新增9,362,124股,具体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

  由于公司实施《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股本因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登记合计新增股份2,160,550股,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总股本由488,388,558股变更为499,911,232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前述限售股股东因参与本次期权行权而取得的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转让时须遵守届时适用的《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激励对象的自愿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芯原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芯原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股东限售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芯原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芯原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217,852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3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票期权行权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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