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中关村西三旗金隅科技园8号院2号楼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送根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黄军辉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刘铁昌、黄志敢、齐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 议案名称:《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 议案名称:《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参与表决的关联股东张送根、北京智汇合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议案1回避表决。
2、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3涉及对相关项下子议案的逐项表决,均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鼎城、黄丽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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