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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2号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叶福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叶卓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中的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张倩、周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上述回购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和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以及《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2月24日起45日内,每日9:30-11:30;14: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望松街道丽安环路2号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8)8818980

  5.邮箱地址:yzm@yzmgf.com

  6.邮政编码:323400

  7.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日或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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