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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启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股份”、“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与关联方江门市滨江侨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侨瑞”)、广州市银塔天然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塔”)、阳新深能侨银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新深能”)、安徽传旗重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传旗”)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50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8,428.18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新增与关联方安徽传旗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5,000.00万元。增加后,预计2023年度与安徽传旗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000.00万元,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500.00万元。

  (二)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少云先生,郭倍华女士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本次增加的额度预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2:除本次额度增加外,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内容保持不变。

  (四)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安徽传旗重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09月04日

  住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子胥大道中段555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少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轮胎销售;货物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少云先生为安徽传旗的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安徽传旗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安徽传旗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安徽传旗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经查询,安徽传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五、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少云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邮储银行申请授信用于开具保函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海珠支行及其上级机构申请及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4年,此笔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办理保函业务。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海珠支行及其上级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少云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刘少云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18.5亿元。

  其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羊支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少云、韩丹。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3年;上述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5个月,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少云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刘少云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刘少云先生、郭倍华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中标约1.07亿元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农业农村局安阳市殷都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

  项目(特许经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中标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安阳市殷都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特许经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安阳市殷都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特许经营);

  2.采购人: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107,083,734.00元/15年;

  5.服务期限:15年;

  6.服务内容:涉及殷都区曲沟镇、铜冶镇、都里镇、许家沟乡、伦掌镇、洪河屯乡、磊口乡、西郊乡共8个乡(镇)垃圾转运工作,服务30.4万居民的生活垃圾转运,每座垃圾中转站日处理垃圾量正常约为25吨,合计约325吨。

  二、 项目公示的内容

  详见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anyang.gov.cn/)的《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安阳市殷都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中标公告》。

  三、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 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安阳市殷都区农村生活垃圾转运项目(特许经营)的《中标通知书》,公司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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