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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孙袁先生、朱晴华女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3日,孙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90,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其通过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Allied Machinery International Limited、杭州朔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旭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18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1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972,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9%。

  截至2024年2月23日,朱晴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Allied Machinery International Limited、杭州佳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迅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4,67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5%。

  二、承诺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孙袁先生、朱晴华女士自愿承诺自2024年2月23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在上述承诺期间内,若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2月22日,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1,256,000股的比例为0.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31元/股,最低价为16.3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4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1,256,000股的比例为0.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31元/股,最低价为16.3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4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 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8,4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8,4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5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德股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并于2021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24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6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18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Allied Machinery International Limited、杭州旭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佳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朔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迅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58,400,00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5.66%,将于2024年3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80,000,000股,2021年3月1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24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6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180,000,000股。

  (二)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联德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授予1,256,000股联德股份A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6,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256,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40,000,000股增加至241,256,000股。

  (三)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病去世,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7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相关限制性股票将在通知债权人45天期满后按规定流程办理注销手续,届时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1,256,000股变更为241,184,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杭州联德控股有限公司、Allied Machinery International Limited、杭州旭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佳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朔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迅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其股份锁定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本企业拟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则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合计转让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8,4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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