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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林晶晶女士递交的辞任报告。因个人身体原因,林晶晶女士申请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林晶晶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晶晶女士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晶晶女士通过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5,300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林晶晶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公司经营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BI LEI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红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附:张红梅女士简历

  张红梅女士,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惠州富海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敏华控股有限公司零售财务部总监、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力王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迈腾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2月起任职于公司。

  截至目前,张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按规定对本报告期初相关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2、以上数据及指标以公司编制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制,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3、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35.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84.68万元,同比增长23.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16.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6%。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49,480.20万元,较期初增长5.0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39,111.83万元,较期初增长6.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25.89元/股,较期初增长6.02%。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135.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37%,主要系公司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不断增强产品竞争优势,深耕应用领域,持续进行战略布局、市场拓展等举措,实现产品销售额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16.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6%,主要系销售额增长所致。

  三、 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数据及指标可能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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