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12个月内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现金管理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一、 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概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2月23日,公司已收回本金6,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36.4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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