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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4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辽宁近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近海环境”)签订“工业连续化废轮胎裂解生产线”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3,600.00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0。

  ●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因正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近海环境签订“工业连续化废轮胎裂解生产线”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3,600.00万元(含税)。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12个月,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0。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辽宁近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法定代表人:历涛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9-05

  经营范围:

  建设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园区管理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节能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规划设计管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安徽长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

  辽宁近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实际控制人:近海环境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结合章程、董事高管提名及任命情况、最近董事会等运行及重大事项表决结果、内部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近海环境目前处于开办期,无经营业务,未产生营业收入。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近海环境20%的股份,近海环境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景智先生担任近海环境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近海环境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正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近海环境签订“工业连续化废轮胎裂解生产线”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3,600.00万元(含税)。本次交易属于《科创板上市规则》7.2中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并符合7.2.4条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关联方签订书面销售合同,交易价格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公司与辽宁近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工业连续化废轮胎裂解生产线

  3.交易价格:3,60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4.支付方式及期限:按合同约定

  5.生效条件及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2)任何与合同相关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至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公司已在《销售合同》中做出适当的保护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近海环境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此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该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 3 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5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

  财务总监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说明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钟穗丽女士、财务总监杨景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钟穗丽女士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杨景智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钟穗丽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杨景智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钟穗丽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85,621股;杨景智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00股。辞职后,钟穗丽女士和杨景智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钟穗丽女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钟穗丽女士、杨景智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均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钟穗丽女士、杨景智先生在担任公司相关职务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钟穗丽女士、杨景智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的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说明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华庆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张华庆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聘任侯顺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2月24日

  附件1 :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华庆)简历

  张华庆,男,1974年10月生(49岁),汉族,中共党员,山东青岛人,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曾任山东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考核分配处副处长,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资产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山东省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2月起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华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2:

  第三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侯顺亭)简历

  侯顺亭,男,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会计师。2005-2020年,雷沃重工集团,历任事业部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工程机械板块)等职务。2020-2021年,任山东街景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2022-2023年,任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经管理总监。2023年8月至今,就职于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侯顺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06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3月1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市中区普利街绿地中心48层恒誉环保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11日

  至2024年3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须在2024年3月8日下午17:00之前,信函、传真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需附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3月8日(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号绿地普利中心48层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

  (二)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 号绿地普利中心48 层

  联系电话:0531-86196309

  联系传真:0531-86196303

  电子邮件:corrine@niutech.com

  联系人:钟穗丽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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