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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4-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在山东省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4-010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回购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118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12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合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修订稿)。

  (三)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9日,公司在办公地点公示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22年1月14日,公司收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本激励计划。

  (五)2022年1月27日,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第一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将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2年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26名激励对象因调动、退休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九)2023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67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十)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2024年2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16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应对上述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11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对120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916.34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及数量

  (一)回购原因

  本激励计划16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数量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6133元/股,回购数量为140.118万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140.118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支付回购资金总额约539.35万元(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7,437,969,54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16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同意回购上述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118万股,回购资金总额约539.35万元(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四)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4-012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兖矿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兖矿瑞丰”)、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等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公司”)澳洲附属公司。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兖矿能源权属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兖矿瑞丰51%股权;持有兖煤澳洲约62.26%股权。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1月份(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在年度预计担保金额内为兖矿瑞丰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0亿元;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为兖矿瑞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00亿元;截至2024年1月31日,兖煤澳洲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00万澳元,兖煤澳洲下属子公司为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17亿澳元,担保余额合计为9.23亿澳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权属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在年度预计担保金额内为兖矿瑞丰提供人民币2.30亿元融资担保;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兖矿瑞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00亿元。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兖煤澳洲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00万澳元,兖煤澳洲下属子公司以银行保函和保险保函形式为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17亿澳元,前述担保余额合计为9.23亿澳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及控股公司向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50亿美元的融资担保;批准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澳元的日常经营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兖矿瑞丰

  兖矿瑞丰于2015年11月在青岛市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C0K0918,法定代表人任义飞,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亿元,主要从事铁矿石、煤炭、钢材、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焦炭的国际贸易等业务,为兖矿能源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兖矿瑞丰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元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担保是日常经营所需,符合澳大利亚法律法规及当地经营惯例。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亦已审议通过了相关担保事项。前述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且有利于降低公司子公司融资成本,保障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9.43亿元,占公司2022年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947.35亿元的18.9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4-007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2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批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出资约539.35万元回购注销22名激励对象的140.118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涉及股权激励计划事项,2名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4年2月23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 批准《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

  (一)确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经成就;

  (二)将120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2916.34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本议案涉及股权激励计划事项,2名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4年2月23日的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4-009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20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916.34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92%。

  ● 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关于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12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合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修订稿)。

  (三)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9日,公司在办公地点公示了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22年1月14日,公司收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本激励计划。

  (五)2022年1月27日,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度第一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将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2年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26名激励对象因调动、退休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九)2023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67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十)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2024年2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16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应对上述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11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对120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2916.34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2月24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2月23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120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6.342万股(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92%,具体如下:

  

  注:

  ①经过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为1203人,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合计数,为1203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②因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注销其本期不能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上表中“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合计数,为符合本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201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四、监事会意见

  本激励计划120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经成就,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201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对应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6.34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的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4-011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118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949号

  收件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郭翼飞

  邮政编码:273500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537-5383311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537-5384231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4-013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控股子公司发布2023年度业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兖煤澳洲公司”,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YAL”、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代码“03668”)于2024年2月23日发布了2023年度业绩报告。

  2023年度,兖煤澳洲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78亿澳元,税前利润25.83亿澳元,税后利润18.19亿澳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12.54亿澳元,净资产84.42亿澳元(以上财务数据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并经会计师审计)。同时,兖煤澳洲公司宣派 2023 年度末期免税股息4.29亿澳元,每股约0.325澳元。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情,请参见兖煤澳洲公司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2.asx.com.au)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全文。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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