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0日以书面、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杨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其中董事张延苓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其委托董事林杨林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薛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结合公司发展需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选薛平女士(简历附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已颁布生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已颁布生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议案》
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已颁布生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24日。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杨林、张延苓、周子晴、关恒业、宋丽华、许铭桂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24日。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杨林、张延苓、周子晴、关恒业、宋丽华、许铭桂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23,000万元,法人账户透支额度2,000万元),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以公司持有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和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便于办理相关手续,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借款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薛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薛平女士个人简历:
薛平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中银国际香港投资银行部分析员,中粮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银集团投资基金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现任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经核查,薛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股东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核实,薛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1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0日以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海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2名,关联监事李海涛先生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24日。
关联监事李海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12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已颁布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因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章节序号、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13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任情况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23日下午收到公司董事仝泽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仝泽宇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仝泽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辞职后,仝泽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仝泽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仝泽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公司及董事会向仝泽宇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对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拟新增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薛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需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选薛平女士(简历附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薛平女士个人简历:
薛平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中银国际香港投资银行部分析员,中粮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银集团投资基金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现任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经核查,薛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股东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核实,薛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14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均为12个月,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预计无法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24日止。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15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年3月11日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4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3月4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804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2024-01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本次议案2、议案3、议案4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804室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旭 郑重
联系电话:010-85235985
传真电话:010-85235985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新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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