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熊 悦
金融强监管态势仍在延续。近日,蒙商银行及10名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下发的行政处罚单,相关罚款金额共计930万元。记者注意到,这是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城商行开出的为数不多的百万元级罚单之一。
受访专家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百万元级大额罚单表明监管趋严。我国金融监管将持续强化提质,在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管理的同时,推动银行业有序合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具体来看,蒙商银行领罚金额为893.4万元,同时,时任蒙商银行包头分行行长管某、时任该行信用卡部副总经理李某春、时任该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萨某某娃、时任该锡林郭勒分行行长王某军等10名相关责任人的罚款金额在2万元至7万元不等。违法行为类型方面,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两类。
资料显示,蒙商银行系此前为处置包商银行风险而于2020年4月份获批设立的区域性城商行,主要服务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徽商银行。该行年报显示,根据该行1月27日发布的公开信息,其储蓄存款余额已突破1000亿元大关。1月召开的蒙商银行2024年工作会议上,该行提出要围绕突出政治引领、出清存量风险、做强做优主业、提升管理能力、深化机构和队伍改革等五个方面,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和合规稳健发展能力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仅2月份以来,针对银行机构,监管部门已公布超过5张百万元级罚单。处罚对象上,农商行、城商行、国有行等银行类型均有涉及。除了机构自身被罚,处罚对象还精确到相关高管及管理人员等,处罚措施从警告、罚款乃至禁业等不一;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多指向银行存贷业务等。
如根据2月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因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归还项目土地款;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回流后被挪作项目资本金;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投前、投后管理不到位等9项违法违规事实而被罚款380万元。同时,时任恒丰银行台州分行业务部负责人金伊等7名相关责任人均受到警告处罚。
而普华永道近期发布的《2023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处罚及政策动态》也显示,从去年开始,监管部门下发的百万元级以上罚单的数量及金额较2022年均出现明显增长。其中,去年百万元级以上罚单的罚款总金额达17.76亿元,罚单数量共361张,分别较上年同比增长164%、近35%。“2023年百万元级罚单金额增长迅速,接近2022年金额的3倍,2023年度监管态势进一步趋严。”普华永道上述报告提到。
“面对严监管态势,银行应强化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监控,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风险防控的有效性。”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于晓明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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