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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风险整体缓解 今年重点或继续落实既定化债举措

  本报记者 韩 昱

  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持续取得进展。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经过各方面协同努力,地方债务风险得到整体缓解,为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事实上,近期各地陆续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也表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比如,天津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表示,2023年,“制定实施‘1+10’全口径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全面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广西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23年,“制定实施地方债务风险一揽子化解方案,稳妥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政府法定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政府隐性债务显著下降”;贵州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2023年,“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多措并举推进债务化解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财政、金融支持缓释债务风险,妥善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风险,全省债务、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从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2023年各地采取积极措施来化解债务风险。”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级分析师冯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包括制定实施化债方案、推动城投平台转型、强化债务风险管理等,地方化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具体从各地政府工作报告表述来看,2023年天津、青海、吉林等地全面、圆满或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广西“政府隐性债务显著下降”;贵州“全省债务、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山东地方债务风险防范稳妥有效;四川、安徽等地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于晓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化解情况呈现出积极且稳健的态势,地方债务风险已得到整体缓解,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过,他表示,仍需保持警惕,持续深化改革,优化债务结构,以防范未来可能出现的新风险。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坚持改革创新,强化配套政策支持,持之以恒攻坚推进,进一步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见效。要强化源头治理,远近结合、堵疏并举、标本兼治,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记者注意到,各地对于2024年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也作出了细致部署。比如,陕西在2024年重点工作方面提到,“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落实,分级实施债务率管控,加快融资平台分类转型,严禁超财力铺新摊子上新项目,确保按期完成高风险地区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双降’任务”;山东提出,“积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落实城投公司举债融资提级管理制度”;江西提出,“常态化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测算评定,‘一债一策’制定化债实施方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有序化解存量”。

  “预计2024年化债的重点是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冯琳分析称,其中,2024年特殊再融资债预计会继续发行,发行量可能会在1万亿元至1.5万亿元之间,各地将积极争取包括特殊再融资债发债额度在内的化债政策支持。

  “从空间角度看,2024年特殊再融资债理论发行规模上限为1.43万亿元。”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本轮化债工作的开展更为综合,强调一揽子化债方案。由此对于各地区特殊再融资发行延续与否,取决于一揽子化债方案推行进展,若各地区延续发行,重点地区或将是发行主力军。

  冯琳表示,2024年金融机构对地方化债的支持力度也有望加大。此外,2024年各地将加快城投平台的转型发展和优化整合,城投市场化转型有望提速,平台数量也将得到压降。

  展望未来,于晓明表示,通过实施一系列精准有效的措施,将显著提升债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降低债务风险,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同时,这也将加强政府的财政可持续性,为未来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为坚实的财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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