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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旗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432号)。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龙旗科技”,扩位简称为“龙旗科技”,股票代码为“603341”。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00元/股,发行数量6,000.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2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2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无需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3,36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1,44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4,800.0000万股。

  根据《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启动回拨前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4,789.49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920.0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44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发行数量的30.00%。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发行数量为1,295.7739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发行数量为144.2261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36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发行数量的7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871775%。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2月23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龙旗科技家园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1号资管计划”)、华泰龙旗科技家园2号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家园2号资管计划”,家园1号资管计划、家园2号资管计划以下合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均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资管”);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保投基金”);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国金公司”)、南昌招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招商产投”)、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利光电”)(中保投基金、南昌国金公司、南昌招商产投、光弘科技、信利光电以下合称为“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截至2024年2月8日(T-3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联席主承销商已在2024年2月27日(T+4日)之前将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退回。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果如下: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33,358,17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867,312,576.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41,82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6,287,424.00

  3、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4,397,144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74,325,744.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2,856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74,256.00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情况如下: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为14,397,144股,其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441,975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10.02%;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2,856股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其中286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约占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的10.01%。

  本次网下发行共有1,442,261股的限售期为6个月,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

  三、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和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44,680股,包销金额为6,361,680.00元,其中286股(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2,856股的10%(向上取整))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51%,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41%。

  2024年2月27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认购资金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尚未收取的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为11,932.0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承销及保荐费:8,383.02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755.00万元;

  3、律师费:1,169.81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37.74万元;

  5、上市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86.51万元。

  注:以上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根据最终结算情况较招股意向书的披露金额有所调整,相关费用根据发行情况及相关协议进行了明确,并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上市相关的手续费。

  五、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190200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28层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676888、021-38677936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7层

  发行人: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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