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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1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规定,董事会决定对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伟先生不再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调整后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孙春红先生(独立董事)、边泓先生(独立董事)、陈宇波先生(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孙春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无偿为公司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现存及本次全部债务提供无偿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元。同时公司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现存及本次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元。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为相关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该项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11号)。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游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吉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杭州远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梦工场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拟在2024-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融资时,为其提供担保。各个子公司分别为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3亿元,合计担保金额上限为27亿元(经过公司有权机构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不计算在该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上述子公司可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为公司担保的相关担保合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负责全权组织实施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号)。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经过公司有权机构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不计算在该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上述关联方可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为公司无偿担保的相关担保合同,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的日常资金所需,有利于稳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号)。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11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

  及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因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津百若克”)、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无偿为公司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现存及本次全部债务提供无偿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升科技”)、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莹悦”)、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麒通信”)、吉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吉林邮电院”)、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高数”)为公司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现存及本次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元。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不超过3年。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或文件为准。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自然人张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关联法人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2006年3月1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9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岱先生;注册资本为2113.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国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医疗器械销售(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准);I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03月26日

  注册资本:104,859.012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岱

  住所:湖北省仙桃市勉阳大道131号

  经营范围: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呼叫中心;计算机及通信工程管理服务;设备租赁、批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担保方自愿为公司(债务人)在债权人兴业银行武汉分行的现存及本次全部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以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起算前已经订立的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

  高升科技、上海莹悦、华麒通信、北京高数、天津百若克、张岱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华麒通信、吉林邮电院对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提供自己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天津百若克自愿以其持有的公司1,700万股股票为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担保遵循自愿的原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等担保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能有效满足公司流动性资金需要,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子公司等担保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为相关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该项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及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因流动资金需要拟向银行申请借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亦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多次私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的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原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15,740.42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5,290.50万元,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9,046.54 万元,共计14,337.0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原实控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号)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12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升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因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子公司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新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游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吉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杭州远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梦工场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拟在2024-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融资时,为其提供担保,各个子公司分别为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3亿元,合计担保金额上限为27亿元(经过公司有权机构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不计算在该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上述子公司可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为公司担保的相关担保合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负责全权组织实施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子公司拟各自为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合计不超过27亿元的担保额度,本担保不是关联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为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范围内可以进行调剂。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03月26日

  注册资本:104,859.012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岱

  住所:湖北省仙桃市勉阳大道131号

  经营范围: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其他互联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呼叫中心;计算机及通信工程管理服务;设备租赁、批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子公司为公司2024-2025年度的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担保协议由公司、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在担保业务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多次私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的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原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15,740.42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5,290.50万元,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9,046.54 万元,共计14,337.0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原实控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号)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13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包括孙公司,下同)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百若克”)、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经过公司有权机构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不计算在该额度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上述关联方可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为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担保的相关担保合同,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议案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自然人张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关联法人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2006年3月1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9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岱先生;注册资本为2113.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生物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国际贸易;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医疗器械销售(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准);I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上述关联方可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为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担保的相关担保合同,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

  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的日常资金所需,有利于稳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提供的担保,前述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岱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实际控制人张岱先生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的日常资金所需,有利于稳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14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实控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5,290.50万元,原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9,046.54万元,共计14,337.04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公司尚未完全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韦振宇、原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李耀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多次私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原控股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原实际控制人韦振宇之关联方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违规担保情况

  (一)违规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5,290.50万元,违规担保情况详见列表:

  

  注:对于上表第7-9项违规担保事项,目前仅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无责。因深圳市宝盈保理有限公司、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未在保证期间内向公司主张保证责任、上海汐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也未起诉,前述违规担保事项未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公司未拿到相关事项的法院判决结果等生效法律文书。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原告赵红梅、李金虎的《民事起诉状》,诉称其代公司偿还了违规担保的赵从宾、熊斐伟部分款项,并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反担保承诺函》,要求公司支付其代偿款460万元及利息。该事项目前正在法院一审审理中。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18年7月18日,原实控人韦振宇违规使用公章,以公司名义作为借款人,韦俊康、韦振宇作为担保人共同与董云巍、鄢宇晴签订了《借款及保证协议》,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4,00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月利率2.5%。2018年7月19日,董云巍、鄢宇晴按协议约定向原实控人关联公司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转账支付了4,000万元借款本金。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指定付款人已向债权人及其指定收款人共支付借款本金、利息合计金额858万元。

  2020年11月3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公司需承担责任。2024年1月,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京民终6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预计需偿还本息合计9,046.54万元。债权人已对公司申请立案执行,执行标的9,090.08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4)京04执104号。公司目前为被执行人。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督促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公司尚未完全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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