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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周一)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分别为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刘恒、陈莹、杨栋锐。

  (四)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州农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授信,并对应获得授信本金贰亿壹仟万元整。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对上述授信进行期限调整。截止日前,该笔贷款余额为1.2245亿元。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将该笔贷款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31日到期的借据期限调整至2025年3月28日。

  该笔贷款继续由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市骏盈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作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授信人民币本金2.1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所有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及履行相关借款期限调整协议以及其它相关文件。具体金额以签署的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相关文件,超过以上授信额度须经董事会另行审议后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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