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昱丞
见习记者 解世豪
2月27日,ST摩登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据了解,ST摩登曾于2023年5月份和2023年12月份两次被证监会立案。
公告显示,综合意见后,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ST摩登给予警告,并处以58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财务总监林毅超,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魏勇,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秘翁文芳,时任独立董事陈凯敏四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数额罚款,合计为54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处罚决定仅为事前告知,被处罚方如果提出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证监局将予以采纳,否则证监局将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据公告显示,经查明,ST摩登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ST摩登在编制2021年年报时对一笔存货执行减值测试时,对预计销售折扣率与预计销售费用率等关键参数选取错误,高估该批存货可变现净值,少提资产减值损失并多计净利润1996.49万元,占2021年度披露净利润(-2071.74万元)绝对值的96.37%。ST摩登于2023年6月30日才披露差错更正公告。
二是ST摩登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2021年6月份,ST摩登出资参股南京嘉远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远新能源”)。2022年5月份、7月份,ST摩登通过资料获悉其相关产品实际销售量与投资时预测销售量差异巨大,实际经营情况远未达预测,ST摩登应对相应股权价值进行调整,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损失情况。但ST摩登迟至2023年6月30日才披露相关差错更正公告。
经评估,ST摩登持有的嘉远新能源股权公允价值在2021年12月31日时点为8154.61万元,对应需调减前期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净资产1.58亿元,占2021年度披露净资产的21.07%。
三是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4月29日,ST摩登表示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报,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直至2023年6月30日,ST摩登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同日公司股票复牌。
公开资料显示,从事服装业务的ST摩登近年经营每况愈下,已经连续两年亏损。根据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司继续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72万元至-7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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