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公告编号:临2024-01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水井街19号水井坊博物馆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祥福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晋倩如、何潼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田冀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代理总经理Mark Anthony Edwards(艾恩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蒋磊峰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第4项议案为特殊表决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除第4项议案外,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均获得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晋倩如、何潼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4-012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Tanya Chaturvedi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决定自2024年2月27日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相关规定,Tanya Chaturvedi女士辞职自2024年2月27日起生效,辞职后Tanya Chaturvedi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本公司对Tanya Chaturvedi女士在担任公司领导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4- 013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号)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回购股份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2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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