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2月27日收盘,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2,895,374股,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1053%,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6590%(上次披露数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7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2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5,366,136.6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8)。
二、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7日收盘,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2,895,374股,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1053%,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6590%,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6.7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5.2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5,366,136.6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
段的要求,对照该指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其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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