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截止2024年2月27日,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东数控,证券代码:002248)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3个交易日为2024年2月23日、2月26日、2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3.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已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900万元~-1,300万元,营业收入预计为26,000万元~30,000万元。2023年度业绩预告目前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已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连小明、汤正鹏、丛日楠、赵春旭、雷志刚、王海波,独立董事候选人石贵泉、李海峰、包敦安。监事会已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宋大鹏、谷美君。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002、003)。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学利先生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搬迁至新厂区,为适应公司产品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需要,回笼资金,引进先进生产设备,计划处置设备精度、生产效率等难以满足公司目前生产需要的闲置资产,拟计提资产损失、减值损失金额较大。公司市场需求未有明显增长,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毛利下降。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0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届次: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1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进行。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3月8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制)
1.01选举连小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汤正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丛日楠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赵春旭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雷志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王海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累积投票制)
2.01选举石贵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海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包敦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累积投票制)
3.01选举宋大鹏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谷美君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累积投票方式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已经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来信请寄: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邮编:2642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联系传真:0631-5967988
联 系 人:刘璐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联系传真:0631-5967988
联 系 人:刘璐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20分钟到场。
七、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8。
2、投票简称:“华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表示按持股数行使相应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请认真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06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7008423,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此前发布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0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4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上午1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大鹏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宋大鹏、谷美君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如下:
(1)宋大鹏,男,1977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主管、经理。现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
宋大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谷美君,女,1977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会计经理、威高集团总裁助理。现任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威高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公司监事。
谷美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24-00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4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上午9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小明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是连小明、汤正鹏、丛日楠、赵春旭、雷志刚、王海波;提名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是石贵泉、李海峰、包敦安。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连小明,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总监,威海威高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威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原创精密机床主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连小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汤正鹏,男,1971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行长助理,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公司副董事长。
汤正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丛日楠,男,1981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威高医用制品产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威高医用制品产业集团总经理。
丛日楠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赵春旭,男,1980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威高集团上海固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事业部总经理,威高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威高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公司总经理,威高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运营总监。现任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赵春旭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雷志刚,男,1984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国家安监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威海市发改委干部,威高三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威高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现任威高医用制品产业集团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雷志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王海波,男,1964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海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石贵泉,男,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山东经济学院教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副教授、智能会计现代产业学院执行院长,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石贵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李海峰,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海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包敦安,男,1974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民进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海尔集团品牌经理,山东工商学院系主任,鲁粮集团品牌总监兼企管部副部长,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鲁东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包敦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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