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开学先生、王剑峰先生(以下合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计划自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且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即2,327,400股)。
● 2024年2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开学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28,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89万元。
● 2024年2月23日至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开学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7,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30.8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开学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为331.72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的一半,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开学先生的通知,王开学先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37,1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的一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开学先生、王剑峰先生
2、本次增持前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开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97.188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30%),通过武汉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武汉泽诚永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8%),王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98.937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开学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28,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0.8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2月23日至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开学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37,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30.8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开学先生累计增持金额为331.72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的一半,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开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43.783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通过武汉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武汉泽诚永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8%),王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98.937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2%)。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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