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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注2:公司2023年7月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转增26,875,646股,实施完成后总股本为161,253,874股。根据相关规定,在发生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况下,需重新计算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因此重述以前年度每股收益。

  注3:公司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上年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注4: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上年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注5: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3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正极前驱体产品销量约1.60万吨,与2022年销量基本持平。2023年销量按季度来看,呈现前低后高、逐季改善的趋势,一季度销量为全年低点,二、三、四季度环比分别实现约23.48%、25.41%、79.07%的增长,尤其下半年,保持了较高的开工率水平。其中,锂电材料方面,公司进一步突破高电压平台,成熟开发NCM7系4.45V超高电压产品,保持细分领域龙头地位;钠电材料方面,公司大力拓宽客户渠道、积极挖潜应用场景,全年实现数十吨级前驱体产品出货,位于行业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工程已于2023年12月竣工,累计建成前驱体产能5万吨,实现产能翻倍,预计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的规模化效益、行业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422.59万元,同比下降22.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2.09万元,同比下降86.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73.87万元,同比下降85.2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期末总资产418,407.1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9,789.02万元,较报告期初下降0.81%。

  (二)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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