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林证券”或“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信息平台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发布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债券代码:149791.SZ 债券简称:22华林01),披露了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银行”)与公司关于“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违约责任争议”仲裁案件情况。近日,公司收到了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做出的《裁决书》(〔2023〕沪贸仲裁字第1938号)(简称“《裁决书》”),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基本情况
(一)案号:SDF20220445
(二)当事人
1.申请人:大连银行
2.被申请人:华林证券
(三)案由: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违约责任争议
(四)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为“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申请人大连银行于2017年9月认购了“17红博04”、“17红博05”和“17红博06”资产支持证券。由于该专项计划服务机构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简称“红博会展”)未能及时、足额向专项计划监管账户归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特定原始权益人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大高新”)未履行信托贷款还款义务和差额支付义务,担保人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大集团”)未履行保证责任,导致案涉专项计划于2018年10月8日未能按期完成收益分配,触发专项计划违约条款。因对该专项计划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申请人大连银行于2022年5月对公司提起仲裁。
(五)受理机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六)受理时间:2022年6月27日
(七)仲裁请求涉及金额:333,697,989.45元人民币(含申请人认购本金及收益损失,因本案支出的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申请费等)
(八)裁决结果: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认购“17红博04”、“17红博05”和“17红博06”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损失人民币228,375,010元(如果案涉专项计划在之后的底层资产处置中有可分配财产,申请人后续在清算后可获得的案涉专项计划分配财产应扣减被申请人已赔偿的金额);
2.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300,0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
3.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946,999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194,700元,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1,752,299元;鉴于申请人已全额预缴仲裁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752,299元;
4.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上述裁决所涉款项(合计230,432,309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完毕。
二、案涉底层资产的前期法院判决
在大连银行对公司提起仲裁之前,为保障全体投资人合法权益,公司已于2018年对案涉专项计划特定原始权益人工大高新、担保人工大集团、服务机构红博会展、底层资产抵押人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国际会展”)等责任主体提起诉讼,进展如下:
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3日做出的(2019)黑01民初9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工大高新应给付公司相应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且公司对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中心自2017年9月29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止产生的全部租金、管理服务费、停车费收入等商业租金收入应收账款在1,990,191,700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如被告工大高新不履行前述债务,公司对国际会展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红旗大街交角处商业及办公区部分的建筑面积119,559.76平方米房产(证号:哈房权证开字第201300929号)和82,730.3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哈国用〔2014〕第0300003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黑2017哈尔滨市不动产证明第0041886号,不动产单元号2301030
19005GB00003F00010001)折价或者变卖的价款按照抵押登记顺序优先受偿。
公司已就上述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相关执行程序正在推进过程中。
三、公司应对措施及其他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仲裁案件《裁决书》,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流程采取以下措施:
1.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异议;
2.向相关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止执行,申请不予执行;
3.尽快推进案涉专项计划项下底层资产的评估处置程序,公司优先受偿后,以覆盖本次裁决应支付的相应款项。
根据相关仲裁及判决结果,公司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已依法取得案涉专项计划项下底层资产的优先受偿权。相关底层资产(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与红旗大街交角处商业及办公区部分的建筑面积119,559.76平方米房产和82,730.3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超过10亿元)已于2023年12月恢复执行并启动评估处置程序。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处置程序,确保公司及投资人权益得到及时保障,避免出现实质损失。由于本案裁决尚未支付或执行,本次仲裁案件对公司当前及未来利润的不利影响,将根据《裁决书》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确认情况为准。后续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如上述期后事项触及需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审计机构的意见及时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风险可控。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主张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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