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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e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单位通知存款,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回本金1,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4.15万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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