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本节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本节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以及第9.3.2条“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交易存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预计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可能低于1亿元,2023年年末净资产可能为负值。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上述相关情形,在披露公司2023年度报告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了充分提示以上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要求,公司将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进行了首次提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度报告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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