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4-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22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招商积余大厦15A1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聂黎明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149,077,9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0594%(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20,005,7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17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人,代表股份29,072,1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41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29,072,1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41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及下属企业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062,9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关联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回避 本议案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郭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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