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2月29日,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20元/股、最低价为36.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5,077.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9.2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20元/股、最低价为36.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5,077.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股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20元/股、最低价为36.9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05,077.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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