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日下午15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威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3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3月1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18日

  至2024年3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1、2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三)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17:00。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3月15日17:00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联系电话:0571-28060318

  电子邮箱:dongmiban@hoymiles.com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2月29日,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9,373股,占公司总股本83,317,500股的比例为0.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85.00元/股,最低价为186.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433,329.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公司第一期回购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9,373股,占公司总股本83,317,500股的比例为0.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85.00元/股,最低价为186.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433,329.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第二期回购计划暂未回购公司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第一期回购计划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8日和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3.0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第二期回购计划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000股。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9,373股,占公司总股本83,317,500股的比例为0.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85.00元/股,最低价为186.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433,329.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中公司第一期回购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9,373股,占公司总股本83,317,500股的比例为0.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85.00元/股,最低价为186.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2,433,329.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第二期回购计划暂未回购公司股份。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迈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控股子公司”)。

  ● 预计担保金额: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6.0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累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828.94万元,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4年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6.0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预计向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亿元,预计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2.01亿元,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不包括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包括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商业汇票、商票保贴、外汇衍生品交易及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发生的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当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担保的灵活性,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或全资子公司之间分别进行内部调剂,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与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如在额度有效期间公司新设或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相应分配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担保预计事项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注:(1)浙江青禾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

  (2) 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确定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授信及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总额内,授权董事长或管理层具体调剂使用担保额度。

  3、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批准。

  4、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1.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上述被担保人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1、杭州里呈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元

  

  2、苏州禾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元

  

  3、浙江禾迈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元

  

  4、杭州迈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元

  

  5、浙江青禾新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元

  

  6、Hoymiles Power Electronics B.V.

  单位:元

  

  7、Hoymiles Power Electronics USA Inc

  单位:元

  

  8、Hoymiles Power Electronics Pty Ltd

  单位:元

  

  注:1.上述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暂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3.其余子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或尚未建账,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系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申请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828.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6%和0.93%,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