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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告

  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7097           债券简称:三羊转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股东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6月28日披露《部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股东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减持股东”“减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1,7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609%,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计划以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为前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部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近日收到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获悉:公司股东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依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次数为多次,减持价格区间为:38.01-38.91元。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减持股东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三)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股东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依据减持股东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企业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2)承诺期内,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东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现代物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证券账户名称由重庆现代物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截至公告披露日,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淋,同时担任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以及担任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顺源政信(重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执行董事。

  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本单位/本个人作为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本个人做出的相应承诺要求进行减持操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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