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0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02月2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8,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为6.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4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02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8,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为6.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4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3月0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