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二三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任智磊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任智磊先生工作调整,现指派朱晶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 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一)基本情况
(二)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情况
(三)变更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晶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 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 备案文件
《关于变更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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