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2月29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4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回购成交最高价为48.62元/股,最低价为33.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9.1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自2023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49)。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2,116,800股的比例为0.20%,回购成交最高价为48.62元/股,最低价为33.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9.1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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