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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 股权被冻结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的控股股东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实业”)持有的宏义嘉华52%股权被司法冻结。

  2、 上述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3、 上述冻结的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最终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权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宏义嘉华通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川17执恢4号之八十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宏义实业持有宏义嘉华的52%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52,000万元,占宏义实业持有宏义嘉华股权比例的100%)及投资性收益。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上述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2、 上述冻结的后续进展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最终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

  2、(2023)川17执恢4号之八十三《执行裁定书》。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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