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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文峰先生、孙绪江先生、李滨先生和陈关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备案等工商登记相关手续。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进行全面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相关管理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修订及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3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子”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3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11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4年3月11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娟、秦高凤

  联系电话:0531-88061716    传真:0531-88061716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50100

  5、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9”,投票简称为“积成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现持有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子”)股份      股,占积成电子股本总额(504,092,274股)的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积成电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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