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561,578股的比例为0%,支付的资金总额为0元,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李寅彦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寅彦女士因工作安排,现拟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李寅彦女士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寅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李寅彦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李寅彦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新任监事就职前,李寅彦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李寅彦女士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李寅彦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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