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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证书基本情况

  1、发明专利证书(第6634719号)

  发明名称:分别输出表底层器件坐标的方法

  发明人:康春猛;王灿钟

  专利 号:ZL 2020 1 0013966.4

  专利申请日:2020年1月7日

  专利权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4年1月23日

  授权公告号:CN 111209717 B

  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2、发明专利证书(第6680702号)

  发明名称:一种基于ALLEGRO软件的镜像过孔检查替换方法

  发明人:朱忠刚;李庆海;吴均

  专利号:ZL 2020 1 0973614.3

  专利申请日:2020年9月16日

  专利权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4年2月2日

  授权公告号:CN 112100973 B

  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3、发明专利证书(第6677571号)

  发明名称:一种自动生成MeshLine的PCB设计方法

  发明人:明睿;王灿钟

  专利号: ZL 2021 1 0426744.X

  专利申请日:2021年4月20日

  专利权人: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4年2月2日

  授权公告号:CN 113177385 B

  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二、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发明专利为公司的自主研发成果,所涉及的技术及应用领域与公司的主要业务相关,目前已在公司的相关业务中应用。专利的取得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助于推动公司持续的自主创新,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地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7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86,021股至1,372,0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46%至0.9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1,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最高成交价格为24.8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2.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907,116.5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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