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3月1日,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29,640股,占公司总股本420,771,001股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81元/股,最低价为35.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5,614.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29,640股,占公司总股本420,771,001股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81元/股,最低价为35.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5,614.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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