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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2020年9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寓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1539件,涉诉金额共计约29.14亿元。其中,撤诉案件136件,撤诉金额共计约30,684.35万元;已决诉讼案件1105件,金额共计约131,825.32万元(其中142件已执行完毕或已胜诉,金额共计约13,115.41万元);未决诉讼(指已经立案尚未形成生效判决或尚未达成和解的案件,含正在审理及尚未开庭案件)案件298件,金额共计约128,867.79万元。

  2020年9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共259件,涉诉金额约为5.12亿元。其中,已决诉讼案件178件,金额共计约28,068.93万元(其中31件已执行完毕,金额共计约7,167.32万元);未决诉讼(指已经立案尚未形成生效判决或尚未达成和解的案件,含正在审理及尚未开庭案件)81件,金额共计约23,081.73万元。

  公司涉及的诉讼案件类型主要为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及合同纠纷案件。鉴于仍有诉讼案件正在审理及尚未开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同时,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10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30%,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累计诉讼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一) 单项重大诉讼案件情况说明

  1. (2024)鲁1302民初4135号案件

  (1) 原告: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 被告:被告一:临沂恒金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二:四川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被告三:广东嘉寓门窗幕墙有限公司;被告四:嘉寓股份;被告五: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 案号:(2024)鲁1302民初4135号

  (4) 案件涉诉金额:20,422,108.23元

  (5) 原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原告为被告二、 被告三、被告四供应建筑五金配件及胶条。为支付原告货款,被告四安排被告二2020年12月31日通过背书转让给原告电子商业承兑汇票21张。21张案涉汇票出票日期均为2020年12月18日,票据到期日均为2021 年12月18日。其中,票面金额为99万元有20张,票面金额为598,691.65元有1 张,出票人和承兑人为被告一,收款人为被告二,票面信息记载可以转让,出票人承诺:本汇票请予以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承兑人承兑: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承兑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票据状态为“提示付款拒付”(可拒付追索,可追所有人)。案涉汇票的票面金额总计为20,398,691.65元。在案涉汇票到期后,原告经依法提示付款,被告一拒绝付款,原告经追索后仍未获得清偿。

  本案中,被告二、被告三是被告四全资子公司,被告四的董事魏守满,同时任被告二、被告三的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三、被告四应当对被告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五作为被告一的控制人,2021年4月8日致原告4份《承诺书》,对所涉37张商业承兑汇票,总计金额36,494,709.47元作出承诺,“如出票人在票据到期日未兑付,则由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按时兑付。”其中,完全包含本案所涉21张,金额共计为20,398,691.65 元的汇票,因此,被告五应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原告作为汇票的持票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提起诉讼。

  (6) 原告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原告票面金额20,398,691.65元及利息(以20,398,691.65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2月18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截止2021年12月28日利息为23,416.58,本息合计20,422,108.23元);②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原告为本案财产保全所支出的保险费或者担保费;③判令被告三、被告四对上述第1项、第2项诉讼请求中被告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判令被告五对上述第1项、第2项诉讼请求中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⑤判令五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二、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 备查文件

  起诉状、案件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等。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

  附件: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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