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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2月29日,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一、 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41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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